福利加码,Gate 广场明星带单交易员二期招募开启!
入驻发帖 · 瓜分 $20,000 月度奖池 & 千万级流量扶持!
如何参与:
1️⃣ 报名成为跟单交易员:https://www.gate.com/copytrading/lead-trader-registration/futures
2️⃣ 报名活动:https://www.gate.com/questionnaire/7355
3️⃣ 入驻 Gate 广场,持续发布交易相关原创内容
丰厚奖励等你拿:
首帖福利:首发优质内容即得 $30 跟单体验金
双周内容激励:每双周瓜分 $500U 内容奖池
排行榜奖励:Top 10 交易员额外瓜分 $20,000 登榜奖池
流量扶持:精选帖推流、首页推荐、周度明星交易员曝光
活动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 18:00 – 2 月 24 日 24:00(UTC+8)
详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9849
因交易虚拟货币引发不当得利纠纷,法院判决原告自行承担损失
5 月 23 日,据东南网报道,近日,中国福建马尾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交易虚拟货币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2024 年 4 月,男子隋某在某平台上与男子叶某取得联系,提出想要购买虚拟货币。叶某同意后,隋某当天通过支付宝账户向叶某支付了 1.8 万元。叶某按每份虚拟货币 7.6 元人民币的价格向隋某出售,成交总数量为 2368.42 份虚拟货币。此后,双方因购买虚拟货币问题产生纠纷,隋某将叶某诉至马尾法院,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款 1.8 万元。近日,马尾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我国现阶段,网络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对公序良俗之违反,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隋某在互联网平台上通过叶某投资虚拟货币进行理财,其行为不属于我国民事法律调整和保护的范畴,后果应由隋某自行承担。隋某要求叶某返还不当得利款 1.8 万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判决驳回原告隋某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很多人被虚拟货币所谓的『高收益』诱惑,却忽视了其背后的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法官提醒广大投资者,务必提高风险意识,选择合法、合规、稳健的投资渠道,切勿参与虚拟货币交易这一「法律红线边缘的危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