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e 廣場創作者新春激勵正式開啟,發帖解鎖 $60,000 豪華獎池
如何參與:
報名活動表單:https://www.gate.com/questionnaire/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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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厚獎勵一覽:
發帖即可可瓜分 $25,000 獎池
10 位幸運用戶:獲得 1 GT + Gate 鸭舌帽
Top 發帖獎勵:發帖與互動越多,排名越高,贏取 Gate 新年周邊、Gate 雙肩包等好禮
新手專屬福利:首帖即得 $50 獎勵,繼續發帖还能瓜分 $10,000 新手獎池
活動時間:2026 年 1 月 8 日 16:00 – 1 月 26 日 24:00(UTC+8)
詳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9112
很奇葩的事情:
我看了下这个事情的所有报道,大概情况我估计是这样的:
这哥们利用技术优势,进入到一些博彩网站的漏洞,然后替换了他们的返佣地址,让返佣都去了他那边。
然后哥们几年时间应该是搞到了好多比特币,看目前被扣押的就有183枚,而且是两个办案单位扣押。
综合来看,本案至少存在下面几个讨论点:
✅ 管辖权与重复立案疑点;
✅ 财产处置合法性严重争议;
✅ 罪名逻辑与法益保护冲突;
✅ 电子证据完整性问题;
1️⃣兩地警方“先後立案、反覆變更罪名”,高度異常不正常不符合法律基礎,單個事件單個地方立案其他地方不可再重複定罪,兩次刑事立案、兩次刑事強制措施、兩次大額財產處置。
這裡明顯衝突《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1條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屬於刑事程序中的“重複追訴風險”。
2️⃣【財產處置的重大疑點】——比特幣是否被提前處置、非法變現:
刑事扣押 ≠ 可以直接變現,法院沒判之前屬於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本質上还能被判無罪,你就給資產處理了。極可能違反“比例原則 + 財產權保障原則”
3️⃣“盜竊賭博網站資金”?
這一點看到我逗笑了,賭博網站在中國屬於非法經營,但指控中卻:將其視為“被害單位”,認定其“合法財產”被盜,在刑法理論中,這裡至少存在爭議:
1)非法經營主體是否當然享有刑法保護?
2)賭博網站的“返佣資金”是否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合法財產?
4️⃣技術行為 ≠ 當然構成盜竊
這個指控稱:利用漏洞,替換返佣帳戶,獲取資金。
但在刑法上必須滿足:
1)非法佔有目的
2)秘密竊取他人合法財物
3)排他性控制
而:
是否存在“授權代理權限邊界”;
是否構成“技術糾紛 / 民事侵權 / 不當得利”;
是否證據鏈完整證明“秘密性”。
有待商榷。
5️⃣我的觀點:
按照我熟讀刑法和見過幾千個案子的經驗來看:
如果抛開“情緒”和“趨利執法”的背景,仅從刑法構成要件與證據邏輯看:這個事件最像的不是盜竊罪,也不是開設賭場罪,
而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或其未遂 / 情節爭議形態)”,而且按照他的情節,電子證據未封存、有修改痕跡,屬於證據鏈不足,存在只到行政違法或刑事證據不足的可能性。
最後說下,他經歷的,我大概都經歷過,很無奈。
這個供述文中提到,以“威脅對懷孕妻子採取措施”為條件取得,非常不人道,無語凝噎!
消息來自 @PA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