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关于“全球第一层:金融网络基础”的白皮书

中級7/22/2024, 3:48:01 PM
本文深入探讨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白皮书《全球第一层: 金融网络基础层》的内容,该白皮书详细介绍了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全球金融基础设施发展蓝图。文章分析了当前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通过建立开放和互操作的DLT基础设施实现跨境支付和资产代币化的愿景。此举将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效率,并确保符合国际监管标准。

轉發原標題 '新加坡金管局《全球layer 1 -金融網絡的基礎層》白皮書'

2024年6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式发布了白皮书《全球第一层:金融网络基础层》,标志着新加坡将建立一个重要的“中央银行区块链”。与此同时,由国际清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共同创建的“货币桥梁区块链mbridge”也已进入MVP阶段,并公开邀请国际合作。

在此之前,國際清算銀行(BIS)於2024年4月發表了一篇名為《金融互聯網(Finternet)》的文章,概述了代幣化和統一分類帳的未來藍圖和願景,表達了中央銀行對這一變革的態度。

在2023年十月,我发布了一份30,000字的综合报告,标题为“实物资产token化的未来蓝图:基础逻辑全景回顾与大规模实施路径”,该报告深入探讨了token化的基础逻辑及其在大规模应用方面的路径。那些仔细阅读过的人应该知道,这不是一份关于加密市场RWA项目的研究报告,而是从实际实施的角度深入探讨未来发展方向。

在那篇文章中,我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在未来,大多数现实世界的资产将在遵守监管合规框架的许可链上进行代币化,形成跨不同监管辖区的多链互操作的景观。在这个景观中,链上的法定货币,如CBDC和代币化银行存款,将成为主要使用的货币。

根據馬斯的白皮書,行業似乎正在按照我的預測發展。基於此,我想分享一些我對行業未來發展的看法:

  1. 儘管 RWA 規模達到了兆元級別,但 RWA 軌跡將逐漸演變為權力持有者和傳統金融機構的遊戲,為純粹的 Web3 玩家留下了少量機會。核心元素是合規性和資產,合規性由權力持有者設定,資產由資本家和金融機構持有。在這個軌跡上,技術並不是壕溝,所以 RWA 領域的企業家似乎只有兩條路可走:“完全合規”或“完全不合規”。

  2. 像跨境支付、國際貿易和供應鏈金融等領域,過去被認為是區塊鏈改進和應用最有前景的領域,將在這波全球公私部門動員的浪潮中有重大的實際應用機會。這些領域也代表著價值數千億至數萬億美元的市場,但同樣依賴合規性和資源。

  3. mas的白皮書清楚地指出,公共鏈不適合受監管的活動或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市場目前缺乏適合金融機構的基礎設施。因此,在鏈上有數萬億美元資產的未來可能並不是在公共鏈上。據我了解,一些RWA投資者的擔憂源於未知風險,例如在沒有問責機制的公共鏈上幾乎不可避免的安全風險。因此,我大膽預測,公共許可鏈將在未來經歷指數級增長,因為明確的法律監督和問責機制將減輕大多數投資者的擔憂。

  4. 在白皮書中,全球1層的本地代幣是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沒有提到穩定幣。從我的觀察來看,中央銀行優先考慮CBDC和資產通證化,而不是穩定幣,因為穩定幣存在結構性缺陷,例如無法實現“奇異點”和脫鉤風險。但是,這是否意味著CBDC將在未來取代穩定幣?不一定,但它可能呈現一種“屬於凱撒的歸於凱撒”的情況。這是一個有趣的話題,我可能會在未來詳細討論。

  5. a16z合伙人克里斯·迪克森在他的書《讀寫擁有:構建互聯網的下一個時代》中提到,該行業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計算機”和“賭場”,代表著不同的發展路徑。 “計算機文化”代表開發人員、企業家和許多有眼光的人,他們可以將加密貨幣置於更廣泛的歷史背景中,並理解區塊鏈的長期技術重要性。另一方面,“賭場文化”更關注短期利益和從價格波動中獲利。在我看來,隨著行業的發展,狂熱增長的好處將逐漸減少。“賭場”文化將永遠存在,但普通人的機會將更少,人們將越來越關注“計算機”文化,真正推動技術發展並創造真正的價值。

許多人可能已經注意到,我的更新頻率已經降低,而且內容與市場關係較少,而是專注於中央銀行發展趨勢。這是因為我目前正在與中央銀行合作進行一系列的試點項目,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創業活動。因此,將來我將繼續更新類似的內容。這可能不會直接讓您賺錢,但可以幫助您從另一個角度了解最新的行業趨勢,我相信這樣的內容會吸引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尊重!

1 簡介

全球第一層(GL1)倡議探索基於分佈式帳本技術(DLT)的多用途共享帳本基礎設施的發展,預計由受監管的金融機構為金融行業開發。願景是讓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利用跨域共同標準和技術來部署內在可互操作的數字資產應用程式的共享帳本基礎設施。此舉將釋放被分散在多個場所的凍結流動性,並使金融機構能更有效地合作。金融機構可以擴大向客戶提供的服務,同時降低建立自己基礎設施的成本。

gl1致力於為金融機構提供共享的分類帳基礎設施,以開發、部署和使用金融行業價值鏈上的應用,例如發行、分發、交易和結算、托管、資產服務和支付。這可以增強跨境支付以及跨境分發和資本市場工具的結算。建立一個利用分散式帳本技術應對特定用例(如跨境支付)的金融機構聯盟並非新發展。gl1獨特方法的轉型潛力在於開發可用於不同用例的共享分類帳基礎設施,以及其支持涉及多種類型金融資產和應用的可組合交易,同時遵守監管要求。

通過利用更廣泛的金融生態系統的功能,金融機構可以為最終使用者提供更豐富、更廣泛的服務套件,並更快地進入市場。GL1的共用帳本基礎設施將使金融機構能夠構建和部署複合應用程式,利用其他應用程式供應商的功能。這可以是機構級金融協定的形式,以程式設計方式類比和執行外幣兌換和結算。反過來,這可以改善代幣化貨幣和資產的互動,實現數位和其他代幣化資產的同步交付與支付(DVP)結算,以及外幣兌換的支付與支付(PVP)結算。這可以進一步擴展以支援交付與支付對支付(DVPVP),其中結算鏈可以由一組同步的代幣化貨幣和資產轉移組成。

本文介紹了 GL1 計劃,並討論了共用帳本基礎設施的作用,該基礎設施將符合適用法規並受通用技術標準、原則和實踐的約束,跨司法管轄區的受監管金融機構可以在其上部署代幣化資產。公共和私營部門利益相關者的參與對於確保共用帳本基礎設施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和國際標準建立,同時滿足市場需求至關重要。

2. 背景和動機

支撐全球金融市場的傳統基礎設施是幾十年前開發的,導致數據庫孤立、通訊協議不一和維護專有系統和定製集成產生重大成本。儘管全球金融市場一直保持強大和穩健,但行業需求在複雜性和規模上不斷增長。僅靠對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的增量升級可能不足以跟上不斷增加的複雜性和快速變化。

因此,金融機構正在尋求像分散式帳本技術這樣的技術,因為它有潛力使市場基礎設施現代化並提供更自動化和成本效益的模式。行業參與者分別推出了自己的數位資產計劃,但他們經常為其計劃選擇不同的技術和供應商,這限制了互操作性。

系統之間的有限互操作性導致市場的碎片化,流動性在不相容的基礎設施中被困住在不同的場所。在不同的場所持有流動性可能增加資金和機會成本。此外,不同基礎設施的激增以及缺乏全球公認的數字資產和分散式帳本的分類和標準,增加了採用的成本,因為金融機構需要投資並支援各種技術。

為了實現無縫的跨境交易並發揮dlt的全部價值,需要圍繞開放性和互通性設計的符合監管要求的基礎設施。基礎設施提供者應了解適用於代幣化金融資產發行和轉移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在不同代幣化結構下創建產品的監管處理。

最近的工作文件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愿景和统一账本的概念,强调了代币化及其在跨境支付和证券结算等应用方面的案例。如果得到良好管理,开放且互联互通的金融生态系统可以通过更好地整合金融流程来改善金融服务的获取和效率。

儘管在資產代幣化的實驗和試點方面取得了良好的進展,但由於缺乏適用的金融網絡和技術基礎設施,金融機構可能用於執行數字資產交易的能力受到限制,因此無法將代幣化資產部署至商業規模。因此,與傳統市場相比,代幣化資產的市場參與和二級市場交易機會仍然較低。

下面的段落討論了當今金融機構常用的兩種網絡模型,以及將第一模型的開放性與第二模型引入的保護措施相結合的第三模型。

模型1:公共無權限區塊鏈

目前,公共無許可區塊鏈已吸引大量應用程序和用戶,因為它們設計成開放和可供所有方使用。從本質上講,它們類似於互聯網,公共網絡因為參與網絡無需經過批准而呈指數增長。因此,公共無許可區塊鏈的潛在網絡效應是顯著的。通過在共享和開放基礎設施上構建,開發人員可以利用現有能力,而無需自行重建類似的基礎設施。

公共的非許可網絡最初並不是為受監管的活動而設計的。它們本質上是自治和去中心化的。這些網絡沒有法律實體負責,也沒有可強制執行的性能和韌性(包括網絡風險減輕)的服務水平協議(SLAs),以及在處理交易方面的不確定性和保證的缺乏。

由於缺乏明確的責任制,服務提供者的匿名性以及缺乏服務水平協議,這些網絡對於受監管的金融機構而言並不適用,除非另外加強保障和控制措施。此外,對於此類區塊鏈的法律考量和一般指引尚不明確。這些因素使得受監管的金融機構難以使用這些區塊鏈。

模型2:私有許可區塊鏈

一些金融機構已經確定現有的公共無許可區塊鏈不符合他們的要求。因此,許多金融機構已選擇建立獨立的私人許可網絡,具有自己的生態系統。

這些私人許可網絡包括技術特性,使得符合適用法律和監管框架的規則、程序和智能合約得以運作。它們還設計為確保網絡對惡意行為的抵禦能力。

然而,不相互操作的私有和許可網絡的大量增加,可能會導致長期批發資金市場的流動性更加分散。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分散將減少金融市場的網絡效益,並可能為市場參與者帶來摩擦,如無法訪問、由於流動性池的分離而增加的流動性需求以及跨網絡的定價套利。

模型3:公共許可區塊鏈

公共許可網絡對於符合參與標準的任何實體開放參與,但參與者在網絡上可以進行的活動類型受到限制。由金融機構運營的面向金融服務業的公共許可網絡可以實現開放和可訪問網絡的好處,同時最大程度地減少風險和擔憂。

這樣的網絡將建立在與公共互聯網相似的開放和可訪問性原則上,但內置了用作價值交換網絡的保障措施。例如,網絡的管理規則可能僅限於受規管的金融機構成員。交易可能會配合隱私增強技術,如零知識證明和同態加密。儘管公共和許可網絡作為一個概念並不新鮮,但尚無規模化的受規管金融機構提供此類網絡的先例。

gl1計劃將探索和考慮各種網絡模型,包括公共許可基礎設施的概念,並符合相關監管要求。例如,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可以運營gl1的節點,並且gl1平台參與者將受到了解您的客戶(KYC)檢查的限制。下一節將描述如何實際操作gl1。

gl1計劃旨在促進共享層基礎設施的發展,用於托管通過金融價值鏈上的通證化金融資產和金融應用。

gl1的基礎設施將不受資產限制;它將支持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以不同貨幣面額發行的由網絡用戶(例如受監管的金融機構)發行的代幣化資產和代幣化貨幣。這可以簡化處理,支持自動即時跨境資金轉移,並根據預定條件實現同時的外匯掉期和證券結算。

金融機構將為金融服務業開發基礎設施,並將作為提供的平台。

  1. 跨應用程式同步
  2. 可組合性
  3. 隱私
  4. 与已经代币化和/或发行到基础设施上的资产具有天生的应用兼容性

gl1營運公司將作為技術供應商和跨市場和管轄區域的共同基礎設施提供者,以促進解決方案生態系統的發展,gl1還將支持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在共同的數字基礎設施上建立、運營和部署應用程式,包括:

  • 交易生命周期(首次發行,交易,結算,支付,擔保管理,公司行動等)
  • 不同資產類型的發行和交易(例如現金、證券、替代性資產)

3. 关鍵目標

為實現在金融服務行業中打造更高效的清算和結算解決方案的願景,並通過可編程性和可組合性功能開啟新的業務模式,gl1 倡議將專注於:a)支持多用途網絡的創建。b)實珽應用範圍從支付和資金籌集到二級交易的部署。c)為托幣資產的託管和執行交易提供基礎基礎設施,該資產是價值或權利的數字表示,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轉移和存儲。托幣資產可以跨越各種資產類別,如股票、固定收益、基金份額等,或貨幣(例如商業銀行貨幣、中央銀行貨幣)。d)鼓勵開發和建立國際公認的共同原則、政策和標準,以確保在 gl1 上開發的和為其開發的應用程序和托幣資產在國際間和跨網絡間具有互操作性。

3.1 設計原則

為了達到gl1的目標,滿足金融行業的需求,gl1的基礎數字基礎設施將根據一套原則進行開發,例如:

  • 開放且基於標準的 - 技術規範將被公開並開放,使成員能夠輕鬆構建和部署應用程序。在適當的情況下,可以使用行業標準和開源協議來進行支付消息和代幣。在現有標準尚未制定或不足的情況下,將盡力確保設計具有靈活性,並可提出或納入未來標準。
  • 符合適用法規,並對監管機構開放 - gl1平台將遵守適用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特定司法管轄區的政策控制應在應用程序層開發,而不是內置於gl1平台中。適用於成員或最終用戶的法律和法規要求可能取決於商業應用程序、服務和成員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的分析。
  • 良好治理-適當的治理、運營安排、成員協議和規則應該清晰透明,以確保責任和問責的清晰界定。
  • 中立-旨在防止控制在任何单个实体或相关实体组内以及地理区域内的集中或聚合。 包括技术选择在内的关键运营决策将基于技术优势提出,并由成员进行评估。
  • 商业上公平-金融机构应能够在 gl1 平台上公平竞争。gl1 运营公司不会做出旨在对某一金融机构不公平地获利的决定,从而 benifit 另一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符合会员条件即可参与,使其在功能和经济上都能够轻松接入。会员标准、运营成本和费用将旨在促进网络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 在財務上自給自足-GL1平台可以運營為行業公共事業。收入主要由訂閱和交易費用組成,用於支付運營成本和再投資(如增強和技術研發),以確保GL1的持續可持續性。

3.2 架構概述

预计GL1的架构可以被视为数字资产平台四层概念模型中的基础层。该四层模型最初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守护者 - 开放和互操作网络”文件和IMF的工作论文ASAP:数字资产平台概念模型中首次介绍。

雖然仍在考慮中,但gl1與其他組件層的預期互動可以描述如下:

  1. 存取層: 存取層是指最終用戶如何與圍繞在gl1平台周圍構建的一系列數字服務互動。每個服務提供商將負責: a) 提供符合gl1標準的自己的錢包功能; b) 對其相應客戶進行kyc檢查; c) 為其直接客戶進行入職、授權和離職手續; 和 d) 為自己的客戶提供服務。假設非指定金融機構能夠存取gl1的服務,但它們需要通過指定金融機構進行入職手續。
  2. 服務層:符合參與標準的受監管金融機構和信任第三方應該能夠在gl1平台上構建和部署應用服務,如銀行間轉帳和擔保管理。參與的金融機構將需要遵守gl1定義的結算功能標準:無付款(fop)、pvp、dvp和交付對交付(dvd)。服務提供商還將能夠開發其自己的智能合約邏輯,該邏輯未包含在gl1提供的默認軟件庫中。
  3. 資產層: 資產層將支持現金、證券和其他資產的原生發行,以及現有實體或類比資產的代幣化。支持的資產類型可能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股票、固定收益、商品、衍生品、另類資產、基金份額、信用狀、匯票、資產參照代幣和其他代幣。GL1上的資產將以代幣形式部署,並應設計為在多個GL1應用和服務提供商之間實現技術互操作性。
  4. 平台層(全球層一):gl1將為平台層提供基礎設施組件,預計包括區塊鏈基礎設施(包括分類帳和共識機制)、庫和模板、數據標準以及平台全局服務。用於記錄保留的基礎設施將與應用層分開,確保gl1平台上的資產與多個應用相容,即使由不同機構提供。gl1平台將包括一種標準化的共識和同步機制協議,這將實現資產轉移和跨應用程序通信。該平台還將確保隱私、許可和與其他應用程序和參與者的數據隔離。

根據GL1,作為驗證者並確保記錄的交易的完整性的實體將需要遵守金融部門的技術風險管理控制,包括業務連續性計劃和網絡安全保護程序。作為他們的努力,驗證者可以通過交易費用的預付或根據訂閱費用的延期循環基礎上得到報酬。

為了確保與堆疊中的其他層兼容,gl1平台將遵守一組定義的數據和操作標準(資產、代幣、錢包等),並包括核心功能、常用庫和業務邏輯(訪問、智能合約、工作流程),可作為可選的“入門套件”。

4. GL1的潛在用途

gl1將被設計成支持多種用例並且資產無關。它將支持所有受監管的金融資產、代幣化的中央銀行貨幣和商業銀行貨幣在共享的帳本基礎設施上。參與的中央銀行還可以發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作為共同的結算資產。

對於gl1而言,只要符合最低適合性標準並通過盡職調查程序的任何金融機構都可以在無需中央管理機構批准的情況下參與並使用gl1服務。然而,只有經過許可的各方才能在gl1平台上構建和部署商業應用程序,並遵守gl1的數據和安全標準。金融機構執行的可接受活動將與其風險概況和減輕相關風險的能力成比例。

最初确定的使用案例包括跨境支付和数字资产网络上的跨境分配和结算资本市场工具。表3提供了GL1可能潜在使用的示例。

本文中包含的示例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適用於GL1平台所有用法的正式意見。

gl1的價值主張

通過將數字資產應用和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參與者整合到共享的分散式帳本基礎設施上,預計金融行業可以利用數字資產的優勢,並可能加速過時市場基礎設施的現代化。表4概述了GL1的一些潛在價值主張。

5. 運營模式

實際上,可以使用GL1平台建立多個金融應用和網絡。這裡將金融網絡定義為一個財務機構聯盟,他們同意使用一套共同的商業安排和治理規則進行交易,規定了每個交易方的責任和義務。

金融網絡可以圍繞特定用例組織起來。例如,金融網絡可能由專注於跨境支付的應用組成。與此同時,其他金融網絡可能專注於現金和證券結算等用例。

金融網絡還可以涵蓋不同類型的代幣化資產。一些金融網絡可能專注於使用批發央行數字貨幣,而其他人則在共享分類帳上探索中央銀行貨幣和商業銀行貨幣的使用。金融網絡還可以涵蓋多個用例和司法管轄區。例如,MAS的Project Guardian批發網絡將包括支援外匯、固定收益和資產及財富管理代幣化產品交換的應用程式。

雖然這些金融網路中的每一個都是或將是獨立管理並具有不同的特性,但擴展個別金融網路的潛力可能是它們選擇共同基礎架構的強烈動機。通過使用相同的共享分類帳基礎設施,代幣化資產可以在不同的金融網路之間轉移,並且可以通過構建來自多個金融網路的應用程序來組合新應用程序。

在金融機構無法在基於共享簿基礎架構的網絡上進行交易的情況下,可以將使用不同簿技術的金融網絡相互連接。MAS的守護者計劃-相互連接網絡技術白皮書中涵蓋了相互連接網絡的優點和缺點。有關擴展網絡的進一步考慮在守護者計劃的“實現開放和互操作的網絡”文件中有詳細討論。

作為一個受監管的金融服務平台,gl1 平台上的一些活動可能會受到限制,並且只能由指定的服務提供商進行。各自的運營商預計會定義規則和規定允許的活動類型。例如,所有參與者可能都能夠發起交易,但只有指定的金融機構可能被允許部署智能合約。在各自的網絡和應用層級上可能定義了額外的控制,從而將對特定功能的訪問限制為已經通過必要的篩選或認證過程的選定方。

結算安排gl1平台可以支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FMI)運營商在提供支付、證券和其他金融交易的清算和結算方面的角色。gl1運營公司搭建gl1平台可能會成為FMI運營商的技術基礎設施提供者。 FMI可能仍然在價值鏈中起著關鍵作用,但特定類型的FMI或關鍵服務提供商(CSP)傳統上執行的功能可能會重新組織。

例如,在目前的安排下,交易執行、結算和清算功能是由不同方運營的獨立系統執行的。當通過另一個系統進行支付時,證券的所有權被轉移,中央證券存管機構(CSD)的記錄也會得到更新。

有了gl1,透過智能合約,這個協調可以自動化。根據新的安排,現金和證券交易將在同一個共享的分散式帳本基礎架構上進行托管和執行。這意味著現金和證券可以同時交換,確保交易的現金和證券雙方都成功,或者都失敗。這種安排將在對方違約時最大程度地減少系統的影響。

結算的最終性是GL1設計要求的一個關鍵,平台應能夠支持結算的最終性,從而清晰地定義何時結算變得不可撤銷和無條件。這在分佈式網絡中並不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多個驗證節點同時驗證交易並更新記錄。為確保總帳本的運行階段與何時將轉帳視為具有結算的最終性之間的一致性,選擇適當的算法以達成對總帳本狀態的共識是一個重要的設計決策。

對於GL1,假定需要一種確定性共識算法來支持結算最終性。例如,FMI操作員可以定義,只要特定的金融機構操作的驗證節點達成了帳本狀態的共識,結算就被視為最終和不可撤銷的。為了完整起見,使用GL1平台的FMI操作員應該了解適用於結算最終性的相關監管制度。

按设计组织和监管监督,GL1经营公司可以跨越参与金融机构运营的市场和司法管辖区。根据GL1经营公司与参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具体安排,并根据商业和法律分析,GL1的基础设施及其经营公司在其经营的某些司法管辖区中可能被视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或关键服务提供商。

運營公司和參與的金融機構需要考慮和管理潛在的風險因素。這些包括信用和流動性風險,以及運營風險,如損失或延遲訪問gl1平台的影響。應采取適當措施來減輕系統中斷的系統影響。還需要考慮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

根據組織形式和結算安排,利用gl1平台的金融機構也可能受到不同的適用牌照和監管要求的約束。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商業、法律和治理分析,以確定在參與司法管轄區內與fmi運營商的結算安排情況下,gl1營運公司的責任和問責。

在這方面,GL1運營公司將與相關利益相關者(包括監管機構)在相關司法管轄區合作,以確保在GL1的基礎設施方面維護法治。

1. 未來工作-自2023年11月成立以來,MAS和參與的金融機構一直在就GL1共享分散式帳本基礎設施進行討論和洞察力和想法的產生。在討論的主題中,參與的金融機構已考慮:

在gl1平台上部署的潛在商業用例,如國內和跨境支付、證券和其他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擔保管理和證券結算。

在GL1治理模型上達成一致,需要以運營公司的形式建立不同的法律實體來運營GL1,並建立一個關注原則、標準和最佳實踐的非營利組織進行治理。

為提供服務進行政策、風險和法律考慮的初步評估。

在考慮到潛在的業務需求的前提下,對適用的現有分散式帳本技術進行初步評估和建議,以開發GL1。

在下一阶段,gl1正在采用双重方法促进其发展。gl1将探索建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制定gl1运营的共同原则、政策和标准。这将有助于潜在未来建立独立运营公司,这些公司将建设和部署gl1基础设施。

治理和運營模式的發展可能包括考慮成員的類型和分佈、目標運營模式、預期運營成本、建議的費用結構、預估收入以及使實體成本中立的損益平衡點。它還可能擴展對可能解決方案選項和實現GL1的技術設計考慮的初步評估。

預計將使用現有的分散式帳本技術,並進行進一步的潛在增強,以支持gl1的特定需求。

2.结论-预计GL1将是一个跨年度的举措,旨在建立可能塑造未来金融网络的基础数字基础设施。一旦实现这一愿景,它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资产生命周期以及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要实现这一潜力,需要在私营和公共部门跨境合作方面达成前所未有的规模,这自互联网出现以来就是史无前例的。

將全球銀行、公共部門機構和國際組織聯合起來的力量是顯而易見的:該倡議歡迎國際社會的貢獻,推動 gl1 的發展,使其成為支持金融行業轉型的基礎數字基礎設施。

白皮書https://www.mas.gov.sg/publications/monographs-or-information-paper/2024/gl1-白皮書

詞彙表

中央對手方(CCP)指介入一個或多個金融市場上交易合約的交易對手之間的法人,成為每個賣方的買家和每個買方的賣家。

中央證券存管機構(CSD)是指一個運營證券結算系統(結算服務)的法人,該法人在簿記入系統(公證服務)中提供證券的初始記錄,並且/或在頂層層級提供和維護證券帳戶(中央維護服務).

托管是指為客戶帳戶提供金融工具的安全保管和管理服務,包括托管人和相關服務,如現金/擔保品管理。

delivery-versus-delivery (DVD)是一種證券交收機制,它將兩個證券轉移相關聯,以確保只有在對應的另一個證券交付發生時才會發生其中一個證券的交付。

交割对付(DVP)是一种证券结算机制,它将证券的转让与现金的转让联系在一起,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即只有在相应的现金转移发生时才进行证券的交割,反之亦然。

數字資產是價值或權利的任何數位表徵,可使用分散式帳本以電子方式註冊、發行、轉讓和儲存。

分散式帳本技術(DLT)指的是允許不同地點的計算機提出和驗證交易,並在網絡中同步更新記錄的協議和支持基礎設施。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FMI)是參與機構之間的多邊制度,包括系統的運營商,用於清算、結算或記錄支付、證券、衍生品或其他金融交易。典型的例子包括:中央證券存管機構(CSD)、中央對手機構(CCP)、證券結算系統(SSS)、交易存儲庫(TR)。

金融網絡是由一個財務機構聯盟組成的商業網絡,他們基於共同的商業安排和治理規則同意彼此進行交易。

免付款(FOP)是指證券的轉讓,而不伴隨著相應的資金轉移。

全球第一層(GL1)指的是建立代幣化資產的基礎數字基礎設施的倡議。

gl1平台指的是由gl1运营公司提供的共享账本基础设施,用于托管和执行通证化金融资产和交易。

gl1營運公司指的是由金融機構聯合經營的金融行業公用事業。

證券清算系統是指一個正式安排,由多個參與者組成,其活動包括執行轉移指令。

安全代幣是指使用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分散式帳本技術)發行、記錄、轉移和儲存的證券。

結算是指通過現金或證券的轉移,或兩者兼備,完成證券交易,以實現交易雙方的義務履行。

智慧合約是指部署在分散式帳本上的計算機程式,其中部分或全部合同義務被自動記錄、複製或執行。

付款對付款(PVP)指的是確保在一種貨幣的最終付款轉移只有在另一種貨幣的最終付款轉移發生時才會發生的結算機制。

驗證者指的是分佈式帳本或區塊鏈網絡上負責驗證網絡交易的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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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关于“全球第一层:金融网络基础”的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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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式发布了白皮书《全球第一层:金融网络基础层》,标志着新加坡将建立一个重要的“中央银行区块链”。与此同时,由国际清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共同创建的“货币桥梁区块链mbridge”也已进入MVP阶段,并公开邀请国际合作。

在此之前,國際清算銀行(BIS)於2024年4月發表了一篇名為《金融互聯網(Finternet)》的文章,概述了代幣化和統一分類帳的未來藍圖和願景,表達了中央銀行對這一變革的態度。

在2023年十月,我发布了一份30,000字的综合报告,标题为“实物资产token化的未来蓝图:基础逻辑全景回顾与大规模实施路径”,该报告深入探讨了token化的基础逻辑及其在大规模应用方面的路径。那些仔细阅读过的人应该知道,这不是一份关于加密市场RWA项目的研究报告,而是从实际实施的角度深入探讨未来发展方向。

在那篇文章中,我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在未来,大多数现实世界的资产将在遵守监管合规框架的许可链上进行代币化,形成跨不同监管辖区的多链互操作的景观。在这个景观中,链上的法定货币,如CBDC和代币化银行存款,将成为主要使用的货币。

根據馬斯的白皮書,行業似乎正在按照我的預測發展。基於此,我想分享一些我對行業未來發展的看法:

  1. 儘管 RWA 規模達到了兆元級別,但 RWA 軌跡將逐漸演變為權力持有者和傳統金融機構的遊戲,為純粹的 Web3 玩家留下了少量機會。核心元素是合規性和資產,合規性由權力持有者設定,資產由資本家和金融機構持有。在這個軌跡上,技術並不是壕溝,所以 RWA 領域的企業家似乎只有兩條路可走:“完全合規”或“完全不合規”。

  2. 像跨境支付、國際貿易和供應鏈金融等領域,過去被認為是區塊鏈改進和應用最有前景的領域,將在這波全球公私部門動員的浪潮中有重大的實際應用機會。這些領域也代表著價值數千億至數萬億美元的市場,但同樣依賴合規性和資源。

  3. mas的白皮書清楚地指出,公共鏈不適合受監管的活動或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市場目前缺乏適合金融機構的基礎設施。因此,在鏈上有數萬億美元資產的未來可能並不是在公共鏈上。據我了解,一些RWA投資者的擔憂源於未知風險,例如在沒有問責機制的公共鏈上幾乎不可避免的安全風險。因此,我大膽預測,公共許可鏈將在未來經歷指數級增長,因為明確的法律監督和問責機制將減輕大多數投資者的擔憂。

  4. 在白皮書中,全球1層的本地代幣是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沒有提到穩定幣。從我的觀察來看,中央銀行優先考慮CBDC和資產通證化,而不是穩定幣,因為穩定幣存在結構性缺陷,例如無法實現“奇異點”和脫鉤風險。但是,這是否意味著CBDC將在未來取代穩定幣?不一定,但它可能呈現一種“屬於凱撒的歸於凱撒”的情況。這是一個有趣的話題,我可能會在未來詳細討論。

  5. a16z合伙人克里斯·迪克森在他的書《讀寫擁有:構建互聯網的下一個時代》中提到,該行業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計算機”和“賭場”,代表著不同的發展路徑。 “計算機文化”代表開發人員、企業家和許多有眼光的人,他們可以將加密貨幣置於更廣泛的歷史背景中,並理解區塊鏈的長期技術重要性。另一方面,“賭場文化”更關注短期利益和從價格波動中獲利。在我看來,隨著行業的發展,狂熱增長的好處將逐漸減少。“賭場”文化將永遠存在,但普通人的機會將更少,人們將越來越關注“計算機”文化,真正推動技術發展並創造真正的價值。

許多人可能已經注意到,我的更新頻率已經降低,而且內容與市場關係較少,而是專注於中央銀行發展趨勢。這是因為我目前正在與中央銀行合作進行一系列的試點項目,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創業活動。因此,將來我將繼續更新類似的內容。這可能不會直接讓您賺錢,但可以幫助您從另一個角度了解最新的行業趨勢,我相信這樣的內容會吸引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尊重!

1 簡介

全球第一層(GL1)倡議探索基於分佈式帳本技術(DLT)的多用途共享帳本基礎設施的發展,預計由受監管的金融機構為金融行業開發。願景是讓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利用跨域共同標準和技術來部署內在可互操作的數字資產應用程式的共享帳本基礎設施。此舉將釋放被分散在多個場所的凍結流動性,並使金融機構能更有效地合作。金融機構可以擴大向客戶提供的服務,同時降低建立自己基礎設施的成本。

gl1致力於為金融機構提供共享的分類帳基礎設施,以開發、部署和使用金融行業價值鏈上的應用,例如發行、分發、交易和結算、托管、資產服務和支付。這可以增強跨境支付以及跨境分發和資本市場工具的結算。建立一個利用分散式帳本技術應對特定用例(如跨境支付)的金融機構聯盟並非新發展。gl1獨特方法的轉型潛力在於開發可用於不同用例的共享分類帳基礎設施,以及其支持涉及多種類型金融資產和應用的可組合交易,同時遵守監管要求。

通過利用更廣泛的金融生態系統的功能,金融機構可以為最終使用者提供更豐富、更廣泛的服務套件,並更快地進入市場。GL1的共用帳本基礎設施將使金融機構能夠構建和部署複合應用程式,利用其他應用程式供應商的功能。這可以是機構級金融協定的形式,以程式設計方式類比和執行外幣兌換和結算。反過來,這可以改善代幣化貨幣和資產的互動,實現數位和其他代幣化資產的同步交付與支付(DVP)結算,以及外幣兌換的支付與支付(PVP)結算。這可以進一步擴展以支援交付與支付對支付(DVPVP),其中結算鏈可以由一組同步的代幣化貨幣和資產轉移組成。

本文介紹了 GL1 計劃,並討論了共用帳本基礎設施的作用,該基礎設施將符合適用法規並受通用技術標準、原則和實踐的約束,跨司法管轄區的受監管金融機構可以在其上部署代幣化資產。公共和私營部門利益相關者的參與對於確保共用帳本基礎設施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和國際標準建立,同時滿足市場需求至關重要。

2. 背景和動機

支撐全球金融市場的傳統基礎設施是幾十年前開發的,導致數據庫孤立、通訊協議不一和維護專有系統和定製集成產生重大成本。儘管全球金融市場一直保持強大和穩健,但行業需求在複雜性和規模上不斷增長。僅靠對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的增量升級可能不足以跟上不斷增加的複雜性和快速變化。

因此,金融機構正在尋求像分散式帳本技術這樣的技術,因為它有潛力使市場基礎設施現代化並提供更自動化和成本效益的模式。行業參與者分別推出了自己的數位資產計劃,但他們經常為其計劃選擇不同的技術和供應商,這限制了互操作性。

系統之間的有限互操作性導致市場的碎片化,流動性在不相容的基礎設施中被困住在不同的場所。在不同的場所持有流動性可能增加資金和機會成本。此外,不同基礎設施的激增以及缺乏全球公認的數字資產和分散式帳本的分類和標準,增加了採用的成本,因為金融機構需要投資並支援各種技術。

為了實現無縫的跨境交易並發揮dlt的全部價值,需要圍繞開放性和互通性設計的符合監管要求的基礎設施。基礎設施提供者應了解適用於代幣化金融資產發行和轉移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在不同代幣化結構下創建產品的監管處理。

最近的工作文件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愿景和统一账本的概念,强调了代币化及其在跨境支付和证券结算等应用方面的案例。如果得到良好管理,开放且互联互通的金融生态系统可以通过更好地整合金融流程来改善金融服务的获取和效率。

儘管在資產代幣化的實驗和試點方面取得了良好的進展,但由於缺乏適用的金融網絡和技術基礎設施,金融機構可能用於執行數字資產交易的能力受到限制,因此無法將代幣化資產部署至商業規模。因此,與傳統市場相比,代幣化資產的市場參與和二級市場交易機會仍然較低。

下面的段落討論了當今金融機構常用的兩種網絡模型,以及將第一模型的開放性與第二模型引入的保護措施相結合的第三模型。

模型1:公共無權限區塊鏈

目前,公共無許可區塊鏈已吸引大量應用程序和用戶,因為它們設計成開放和可供所有方使用。從本質上講,它們類似於互聯網,公共網絡因為參與網絡無需經過批准而呈指數增長。因此,公共無許可區塊鏈的潛在網絡效應是顯著的。通過在共享和開放基礎設施上構建,開發人員可以利用現有能力,而無需自行重建類似的基礎設施。

公共的非許可網絡最初並不是為受監管的活動而設計的。它們本質上是自治和去中心化的。這些網絡沒有法律實體負責,也沒有可強制執行的性能和韌性(包括網絡風險減輕)的服務水平協議(SLAs),以及在處理交易方面的不確定性和保證的缺乏。

由於缺乏明確的責任制,服務提供者的匿名性以及缺乏服務水平協議,這些網絡對於受監管的金融機構而言並不適用,除非另外加強保障和控制措施。此外,對於此類區塊鏈的法律考量和一般指引尚不明確。這些因素使得受監管的金融機構難以使用這些區塊鏈。

模型2:私有許可區塊鏈

一些金融機構已經確定現有的公共無許可區塊鏈不符合他們的要求。因此,許多金融機構已選擇建立獨立的私人許可網絡,具有自己的生態系統。

這些私人許可網絡包括技術特性,使得符合適用法律和監管框架的規則、程序和智能合約得以運作。它們還設計為確保網絡對惡意行為的抵禦能力。

然而,不相互操作的私有和許可網絡的大量增加,可能會導致長期批發資金市場的流動性更加分散。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分散將減少金融市場的網絡效益,並可能為市場參與者帶來摩擦,如無法訪問、由於流動性池的分離而增加的流動性需求以及跨網絡的定價套利。

模型3:公共許可區塊鏈

公共許可網絡對於符合參與標準的任何實體開放參與,但參與者在網絡上可以進行的活動類型受到限制。由金融機構運營的面向金融服務業的公共許可網絡可以實現開放和可訪問網絡的好處,同時最大程度地減少風險和擔憂。

這樣的網絡將建立在與公共互聯網相似的開放和可訪問性原則上,但內置了用作價值交換網絡的保障措施。例如,網絡的管理規則可能僅限於受規管的金融機構成員。交易可能會配合隱私增強技術,如零知識證明和同態加密。儘管公共和許可網絡作為一個概念並不新鮮,但尚無規模化的受規管金融機構提供此類網絡的先例。

gl1計劃將探索和考慮各種網絡模型,包括公共許可基礎設施的概念,並符合相關監管要求。例如,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可以運營gl1的節點,並且gl1平台參與者將受到了解您的客戶(KYC)檢查的限制。下一節將描述如何實際操作gl1。

gl1計劃旨在促進共享層基礎設施的發展,用於托管通過金融價值鏈上的通證化金融資產和金融應用。

gl1的基礎設施將不受資產限制;它將支持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以不同貨幣面額發行的由網絡用戶(例如受監管的金融機構)發行的代幣化資產和代幣化貨幣。這可以簡化處理,支持自動即時跨境資金轉移,並根據預定條件實現同時的外匯掉期和證券結算。

金融機構將為金融服務業開發基礎設施,並將作為提供的平台。

  1. 跨應用程式同步
  2. 可組合性
  3. 隱私
  4. 与已经代币化和/或发行到基础设施上的资产具有天生的应用兼容性

gl1營運公司將作為技術供應商和跨市場和管轄區域的共同基礎設施提供者,以促進解決方案生態系統的發展,gl1還將支持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在共同的數字基礎設施上建立、運營和部署應用程式,包括:

  • 交易生命周期(首次發行,交易,結算,支付,擔保管理,公司行動等)
  • 不同資產類型的發行和交易(例如現金、證券、替代性資產)

3. 关鍵目標

為實現在金融服務行業中打造更高效的清算和結算解決方案的願景,並通過可編程性和可組合性功能開啟新的業務模式,gl1 倡議將專注於:a)支持多用途網絡的創建。b)實珽應用範圍從支付和資金籌集到二級交易的部署。c)為托幣資產的託管和執行交易提供基礎基礎設施,該資產是價值或權利的數字表示,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轉移和存儲。托幣資產可以跨越各種資產類別,如股票、固定收益、基金份額等,或貨幣(例如商業銀行貨幣、中央銀行貨幣)。d)鼓勵開發和建立國際公認的共同原則、政策和標準,以確保在 gl1 上開發的和為其開發的應用程序和托幣資產在國際間和跨網絡間具有互操作性。

3.1 設計原則

為了達到gl1的目標,滿足金融行業的需求,gl1的基礎數字基礎設施將根據一套原則進行開發,例如:

  • 開放且基於標準的 - 技術規範將被公開並開放,使成員能夠輕鬆構建和部署應用程序。在適當的情況下,可以使用行業標準和開源協議來進行支付消息和代幣。在現有標準尚未制定或不足的情況下,將盡力確保設計具有靈活性,並可提出或納入未來標準。
  • 符合適用法規,並對監管機構開放 - gl1平台將遵守適用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特定司法管轄區的政策控制應在應用程序層開發,而不是內置於gl1平台中。適用於成員或最終用戶的法律和法規要求可能取決於商業應用程序、服務和成員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的分析。
  • 良好治理-適當的治理、運營安排、成員協議和規則應該清晰透明,以確保責任和問責的清晰界定。
  • 中立-旨在防止控制在任何单个实体或相关实体组内以及地理区域内的集中或聚合。 包括技术选择在内的关键运营决策将基于技术优势提出,并由成员进行评估。
  • 商业上公平-金融机构应能够在 gl1 平台上公平竞争。gl1 运营公司不会做出旨在对某一金融机构不公平地获利的决定,从而 benifit 另一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符合会员条件即可参与,使其在功能和经济上都能够轻松接入。会员标准、运营成本和费用将旨在促进网络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 在財務上自給自足-GL1平台可以運營為行業公共事業。收入主要由訂閱和交易費用組成,用於支付運營成本和再投資(如增強和技術研發),以確保GL1的持續可持續性。

3.2 架構概述

预计GL1的架构可以被视为数字资产平台四层概念模型中的基础层。该四层模型最初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守护者 - 开放和互操作网络”文件和IMF的工作论文ASAP:数字资产平台概念模型中首次介绍。

雖然仍在考慮中,但gl1與其他組件層的預期互動可以描述如下:

  1. 存取層: 存取層是指最終用戶如何與圍繞在gl1平台周圍構建的一系列數字服務互動。每個服務提供商將負責: a) 提供符合gl1標準的自己的錢包功能; b) 對其相應客戶進行kyc檢查; c) 為其直接客戶進行入職、授權和離職手續; 和 d) 為自己的客戶提供服務。假設非指定金融機構能夠存取gl1的服務,但它們需要通過指定金融機構進行入職手續。
  2. 服務層:符合參與標準的受監管金融機構和信任第三方應該能夠在gl1平台上構建和部署應用服務,如銀行間轉帳和擔保管理。參與的金融機構將需要遵守gl1定義的結算功能標準:無付款(fop)、pvp、dvp和交付對交付(dvd)。服務提供商還將能夠開發其自己的智能合約邏輯,該邏輯未包含在gl1提供的默認軟件庫中。
  3. 資產層: 資產層將支持現金、證券和其他資產的原生發行,以及現有實體或類比資產的代幣化。支持的資產類型可能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股票、固定收益、商品、衍生品、另類資產、基金份額、信用狀、匯票、資產參照代幣和其他代幣。GL1上的資產將以代幣形式部署,並應設計為在多個GL1應用和服務提供商之間實現技術互操作性。
  4. 平台層(全球層一):gl1將為平台層提供基礎設施組件,預計包括區塊鏈基礎設施(包括分類帳和共識機制)、庫和模板、數據標準以及平台全局服務。用於記錄保留的基礎設施將與應用層分開,確保gl1平台上的資產與多個應用相容,即使由不同機構提供。gl1平台將包括一種標準化的共識和同步機制協議,這將實現資產轉移和跨應用程序通信。該平台還將確保隱私、許可和與其他應用程序和參與者的數據隔離。

根據GL1,作為驗證者並確保記錄的交易的完整性的實體將需要遵守金融部門的技術風險管理控制,包括業務連續性計劃和網絡安全保護程序。作為他們的努力,驗證者可以通過交易費用的預付或根據訂閱費用的延期循環基礎上得到報酬。

為了確保與堆疊中的其他層兼容,gl1平台將遵守一組定義的數據和操作標準(資產、代幣、錢包等),並包括核心功能、常用庫和業務邏輯(訪問、智能合約、工作流程),可作為可選的“入門套件”。

4. GL1的潛在用途

gl1將被設計成支持多種用例並且資產無關。它將支持所有受監管的金融資產、代幣化的中央銀行貨幣和商業銀行貨幣在共享的帳本基礎設施上。參與的中央銀行還可以發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作為共同的結算資產。

對於gl1而言,只要符合最低適合性標準並通過盡職調查程序的任何金融機構都可以在無需中央管理機構批准的情況下參與並使用gl1服務。然而,只有經過許可的各方才能在gl1平台上構建和部署商業應用程序,並遵守gl1的數據和安全標準。金融機構執行的可接受活動將與其風險概況和減輕相關風險的能力成比例。

最初确定的使用案例包括跨境支付和数字资产网络上的跨境分配和结算资本市场工具。表3提供了GL1可能潜在使用的示例。

本文中包含的示例僅供參考,不應被視為適用於GL1平台所有用法的正式意見。

gl1的價值主張

通過將數字資產應用和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參與者整合到共享的分散式帳本基礎設施上,預計金融行業可以利用數字資產的優勢,並可能加速過時市場基礎設施的現代化。表4概述了GL1的一些潛在價值主張。

5. 運營模式

實際上,可以使用GL1平台建立多個金融應用和網絡。這裡將金融網絡定義為一個財務機構聯盟,他們同意使用一套共同的商業安排和治理規則進行交易,規定了每個交易方的責任和義務。

金融網絡可以圍繞特定用例組織起來。例如,金融網絡可能由專注於跨境支付的應用組成。與此同時,其他金融網絡可能專注於現金和證券結算等用例。

金融網絡還可以涵蓋不同類型的代幣化資產。一些金融網絡可能專注於使用批發央行數字貨幣,而其他人則在共享分類帳上探索中央銀行貨幣和商業銀行貨幣的使用。金融網絡還可以涵蓋多個用例和司法管轄區。例如,MAS的Project Guardian批發網絡將包括支援外匯、固定收益和資產及財富管理代幣化產品交換的應用程式。

雖然這些金融網路中的每一個都是或將是獨立管理並具有不同的特性,但擴展個別金融網路的潛力可能是它們選擇共同基礎架構的強烈動機。通過使用相同的共享分類帳基礎設施,代幣化資產可以在不同的金融網路之間轉移,並且可以通過構建來自多個金融網路的應用程序來組合新應用程序。

在金融機構無法在基於共享簿基礎架構的網絡上進行交易的情況下,可以將使用不同簿技術的金融網絡相互連接。MAS的守護者計劃-相互連接網絡技術白皮書中涵蓋了相互連接網絡的優點和缺點。有關擴展網絡的進一步考慮在守護者計劃的“實現開放和互操作的網絡”文件中有詳細討論。

作為一個受監管的金融服務平台,gl1 平台上的一些活動可能會受到限制,並且只能由指定的服務提供商進行。各自的運營商預計會定義規則和規定允許的活動類型。例如,所有參與者可能都能夠發起交易,但只有指定的金融機構可能被允許部署智能合約。在各自的網絡和應用層級上可能定義了額外的控制,從而將對特定功能的訪問限制為已經通過必要的篩選或認證過程的選定方。

結算安排gl1平台可以支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FMI)運營商在提供支付、證券和其他金融交易的清算和結算方面的角色。gl1運營公司搭建gl1平台可能會成為FMI運營商的技術基礎設施提供者。 FMI可能仍然在價值鏈中起著關鍵作用,但特定類型的FMI或關鍵服務提供商(CSP)傳統上執行的功能可能會重新組織。

例如,在目前的安排下,交易執行、結算和清算功能是由不同方運營的獨立系統執行的。當通過另一個系統進行支付時,證券的所有權被轉移,中央證券存管機構(CSD)的記錄也會得到更新。

有了gl1,透過智能合約,這個協調可以自動化。根據新的安排,現金和證券交易將在同一個共享的分散式帳本基礎架構上進行托管和執行。這意味著現金和證券可以同時交換,確保交易的現金和證券雙方都成功,或者都失敗。這種安排將在對方違約時最大程度地減少系統的影響。

結算的最終性是GL1設計要求的一個關鍵,平台應能夠支持結算的最終性,從而清晰地定義何時結算變得不可撤銷和無條件。這在分佈式網絡中並不是微不足道的,因為多個驗證節點同時驗證交易並更新記錄。為確保總帳本的運行階段與何時將轉帳視為具有結算的最終性之間的一致性,選擇適當的算法以達成對總帳本狀態的共識是一個重要的設計決策。

對於GL1,假定需要一種確定性共識算法來支持結算最終性。例如,FMI操作員可以定義,只要特定的金融機構操作的驗證節點達成了帳本狀態的共識,結算就被視為最終和不可撤銷的。為了完整起見,使用GL1平台的FMI操作員應該了解適用於結算最終性的相關監管制度。

按设计组织和监管监督,GL1经营公司可以跨越参与金融机构运营的市场和司法管辖区。根据GL1经营公司与参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具体安排,并根据商业和法律分析,GL1的基础设施及其经营公司在其经营的某些司法管辖区中可能被视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或关键服务提供商。

運營公司和參與的金融機構需要考慮和管理潛在的風險因素。這些包括信用和流動性風險,以及運營風險,如損失或延遲訪問gl1平台的影響。應采取適當措施來減輕系統中斷的系統影響。還需要考慮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

根據組織形式和結算安排,利用gl1平台的金融機構也可能受到不同的適用牌照和監管要求的約束。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商業、法律和治理分析,以確定在參與司法管轄區內與fmi運營商的結算安排情況下,gl1營運公司的責任和問責。

在這方面,GL1運營公司將與相關利益相關者(包括監管機構)在相關司法管轄區合作,以確保在GL1的基礎設施方面維護法治。

1. 未來工作-自2023年11月成立以來,MAS和參與的金融機構一直在就GL1共享分散式帳本基礎設施進行討論和洞察力和想法的產生。在討論的主題中,參與的金融機構已考慮:

在gl1平台上部署的潛在商業用例,如國內和跨境支付、證券和其他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擔保管理和證券結算。

在GL1治理模型上達成一致,需要以運營公司的形式建立不同的法律實體來運營GL1,並建立一個關注原則、標準和最佳實踐的非營利組織進行治理。

為提供服務進行政策、風險和法律考慮的初步評估。

在考慮到潛在的業務需求的前提下,對適用的現有分散式帳本技術進行初步評估和建議,以開發GL1。

在下一阶段,gl1正在采用双重方法促进其发展。gl1将探索建立一个非营利组织,制定gl1运营的共同原则、政策和标准。这将有助于潜在未来建立独立运营公司,这些公司将建设和部署gl1基础设施。

治理和運營模式的發展可能包括考慮成員的類型和分佈、目標運營模式、預期運營成本、建議的費用結構、預估收入以及使實體成本中立的損益平衡點。它還可能擴展對可能解決方案選項和實現GL1的技術設計考慮的初步評估。

預計將使用現有的分散式帳本技術,並進行進一步的潛在增強,以支持gl1的特定需求。

2.结论-预计GL1将是一个跨年度的举措,旨在建立可能塑造未来金融网络的基础数字基础设施。一旦实现这一愿景,它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资产生命周期以及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要实现这一潜力,需要在私营和公共部门跨境合作方面达成前所未有的规模,这自互联网出现以来就是史无前例的。

將全球銀行、公共部門機構和國際組織聯合起來的力量是顯而易見的:該倡議歡迎國際社會的貢獻,推動 gl1 的發展,使其成為支持金融行業轉型的基礎數字基礎設施。

白皮書https://www.mas.gov.sg/publications/monographs-or-information-paper/2024/gl1-白皮書

詞彙表

中央對手方(CCP)指介入一個或多個金融市場上交易合約的交易對手之間的法人,成為每個賣方的買家和每個買方的賣家。

中央證券存管機構(CSD)是指一個運營證券結算系統(結算服務)的法人,該法人在簿記入系統(公證服務)中提供證券的初始記錄,並且/或在頂層層級提供和維護證券帳戶(中央維護服務).

托管是指為客戶帳戶提供金融工具的安全保管和管理服務,包括托管人和相關服務,如現金/擔保品管理。

delivery-versus-delivery (DVD)是一種證券交收機制,它將兩個證券轉移相關聯,以確保只有在對應的另一個證券交付發生時才會發生其中一個證券的交付。

交割对付(DVP)是一种证券结算机制,它将证券的转让与现金的转让联系在一起,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即只有在相应的现金转移发生时才进行证券的交割,反之亦然。

數字資產是價值或權利的任何數位表徵,可使用分散式帳本以電子方式註冊、發行、轉讓和儲存。

分散式帳本技術(DLT)指的是允許不同地點的計算機提出和驗證交易,並在網絡中同步更新記錄的協議和支持基礎設施。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FMI)是參與機構之間的多邊制度,包括系統的運營商,用於清算、結算或記錄支付、證券、衍生品或其他金融交易。典型的例子包括:中央證券存管機構(CSD)、中央對手機構(CCP)、證券結算系統(SSS)、交易存儲庫(TR)。

金融網絡是由一個財務機構聯盟組成的商業網絡,他們基於共同的商業安排和治理規則同意彼此進行交易。

免付款(FOP)是指證券的轉讓,而不伴隨著相應的資金轉移。

全球第一層(GL1)指的是建立代幣化資產的基礎數字基礎設施的倡議。

gl1平台指的是由gl1运营公司提供的共享账本基础设施,用于托管和执行通证化金融资产和交易。

gl1營運公司指的是由金融機構聯合經營的金融行業公用事業。

證券清算系統是指一個正式安排,由多個參與者組成,其活動包括執行轉移指令。

安全代幣是指使用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分散式帳本技術)發行、記錄、轉移和儲存的證券。

結算是指通過現金或證券的轉移,或兩者兼備,完成證券交易,以實現交易雙方的義務履行。

智慧合約是指部署在分散式帳本上的計算機程式,其中部分或全部合同義務被自動記錄、複製或執行。

付款對付款(PVP)指的是確保在一種貨幣的最終付款轉移只有在另一種貨幣的最終付款轉移發生時才會發生的結算機制。

驗證者指的是分佈式帳本或區塊鏈網絡上負責驗證網絡交易的節點。

免責聲明:

  1. 本文轉載自[博才彩].轉發原標題‘新加坡金管局《全球layer 1 -金融網絡的基礎層》白皮書’。所有版權屬於原作者[bocaibocai.eth]如果對於此轉載有異議,請聯繫。Gate.io 學習團隊會儘快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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