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說獲悉,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披露,張某、黃某、李某、楊某非法查詢並出售手機基站位置資訊牟利,通過虛擬貨幣結算,涉案資訊 1000 余條,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經查,張某、黃某和李某共同非法獲利 114 萬余元,楊某非法獲利 3 萬余元。法院判處四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至四萬元不等;同時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責令其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公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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