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9名幹部全交保!理由包含「照顧烏龜」,北檢不排除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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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集團涉洗錢 107.9 億元,62 人遭起訴、查扣逾 55 億元資產,9 名高階幹部交保引發爭議。

跨國博弈洗錢 107 億元,太子集團犯罪網路曝光

台北地檢署於 2026 年 3 月 4 日正式偵結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這起震驚社會的跨國經濟犯罪案,涉及洗錢金額高達新台幣 107.9 億元。

根據檢方調查,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自 2016 年起,在台灣境內先後成立了包含「天旭國際」、「尼爾創新」在內的 13 家公司。這些公司對外掛名科技軟體研發,實則在台北 101 大樓租用兩層辦公室作為營運基地,建置細密的金流系統與地下匯兌水房。集團透過實質掌控分佈在 18 個國家的 250 家境外公司,以及 453 個國內外金融帳戶,製作不實的交易合約與外匯金流,形成複雜的境外詐欺與境內漂白金流鏈。

該集團運用技術手段自行開發「OJBK」加密貨幣錢包,專門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分散在全球的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台灣,用以購買包含「和平大苑」在內的多處豪宅不動產、33 輛頂級超跑以及各類名牌精品。

這場龐大的洗錢行動直至 2025 年 10 月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將太子集團列入制裁名單後,台北地檢署隨即主動分案偵辦。歷經 140 天的偵查與 8 波搜尋,檢方共起訴了首腦陳志等 62 名被告及 13 家公司法人。檢察官對首腦陳志求處法定最高刑度 13 年,其心腹李添則被求處 20 年重刑。目前全案已查扣的不法資產總價值超過 55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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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審法院全數交保,被告各種離奇理由拚自由

在案件偵結起訴後,檢方一併將 9 名在押的台籍高階幹部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然而,台北地院承審庭於傍晚召開接押庭訊問後,於晚間 8 點做出裁定,准許這 9 名被告分別以 30 萬至 500 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

這項裁決在社會各界引發高度關注。在庭訊過程中,這些平日月領高薪的集團高階主管紛紛使出各種花招賣慘或撇清責任。**被檢方視為台灣區操盤手的王昱棠全盤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是月領 1 萬美元(約 30 萬新台幣)的上班族,並表示自己目前毫無收入,希望能以 150 萬元交保回家照顧病母。**法官對此語帶諷刺地反問:「你說的 150 萬是美金還是台幣?」最終裁定其以 500 萬元具保。

圖源:太報 被檢方視為台灣區操盤手的王昱棠全盤否認犯行

其它被告的辯詞同樣讓法庭氣氛一度陷入凝結。**負責管理水房的被告陳韋志竟以想回家照顧烏龜為交保理由,聲稱老婆不會照顧寵物烏龜。**法官聽聞後感到荒謬,詢問烏龜生命極其長壽,為何急於一時?陳韋志則尷尬回應仍希望回家。

天旭人資長辜淑雯則將違法開發遊戲的責任推給高層李添,聲稱自己負責行政後勤,甚至願意繳納 300 萬元保金以換取自由。儘管檢方出示證據指出,辜淑雯曾在案發後大量刪除手機對話紀錄並將電腦還原至出廠狀態,顯有滅證之實,但法院認為偵查已告一段落,保全證據後羈押必要性降低。

圖源:鏡週刊 天旭人資長辜淑雯

最終除了尼爾公司財務主管鄭巧枚因親友籌不出 150 萬元保金而重回看守所外,其餘 8 人皆順利辦保離去。

  • 王昱棠保釋金額 50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天須持個案手機自拍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
  • 辜淑雯保釋金額 400 萬元,須配戴電子腳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 李守禮保釋金額 15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 林揚茂保釋金額 15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 鄭巧枚保釋金額 15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 陳麗珊保釋金額 10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 邱子恩保釋金額 5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 陳韋志保釋金額 5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 王俊國保釋金額 30 萬元,須配戴電子手鐶,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科技監控與嚴格禁令,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

雖然 9 名在押被告獲得交保,但法院並非無條件放人。為了防止這些具備高度逃亡能力的被告潛逃出境或干擾後續審判,法院祭出了嚴厲的監管措施。

**所有獲准交保的被告皆被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與出海 8 個月。**其中王昱棠、辜淑雯因涉案程度較深,被要求配戴電子腳鐐或手鐐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並須每日持監控手機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其餘被告如李守禮、林揚茂、陳麗珊等人則須佩戴電子手環。此外,法院要求所有被告每週二、週五必須固定前往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報到。

更關鍵的條件在於禁止接觸令。法官明確命所有被告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觸或聯絡共犯,亦不得與證據清單上的證人進行私下往來。這項措施旨在防止被告利用重獲自由的機會進行串證或滅證。一旦發現被告違反相關規定,或有私下接觸證人的行為,法院將隨時撤銷交保,重新啟動羈押程序。這種結合電子監控與實體報到的監管模式,反映出司法體系在追訴犯罪所得與保障被告人身自由之間的權衡。法界人士指出,這種交保條件在目前的司法實務中已屬相當嚴格的等級。

交保不代表無罪,北檢不排除提出抗告

針對 9 名核心幹部獲准交保的結果,台北地檢署對外表達了疑慮。**檢方認為,太子集團仍有多名中國籍共犯尚未到案,且先前已發現部分被告有刪除通訊紀錄、還原電腦設定等明顯滅證行為,若讓這些高階幹部全數交保,恐有串供及滅證的風險。**檢察官指出,這群被告掌握了集團金流的關鍵祕密,對後續追查 107 億元的流向至關重要。

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法院完整的裁定理由書後,審慎研議是否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以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性。

法律層面上的具保僅是刑事訴訟法中羈押的替代手段,其法律效力並非判決無罪。具保的目的在於透過要求被告提出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確保被告在未來的審判程序中能準時到庭。如果被告在保釋期間逃匿或藏匿,保證金將會被沒入收歸國有,並會再次面臨羈押。

因此,太子集團成員雖然暫時離開看守所,但其刑事追訴程序仍會持續進行。交保金的高低通常與被告的資力、案情輕重與逃亡風險掛勾。這場涉及 107 億元的跨國洗錢案,在 2026 年 3 月 5 日進入司法審理的新階段後,後續法庭攻防與判決結果,將成為洗錢防制與司法公正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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