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罰沒收入?什麼叫遠洋執法?我給大家講一段幾百年前的真實歷史:大明朝萬曆皇帝非常信任太監,於是向全國各地派出太監擔任礦監、稅使,替他徵收礦稅和商稅。但問題是:這些錢真的都進了萬曆皇帝的內庫嗎?其實未必。


萬曆二十八年,山西巡撫魏允贞上書朝廷,控告礦監太監吳應麒、吳有成貪污。他說這兩人“奸貪無義,道路國課,半充私橐”,意思是收上來的稅銀,有一半被他們自己裝進了腰包。比如在山西,他們徵得鹽稅二萬七千五百兩,但真正送進萬曆內庫的只有一萬三千兩左右,剩下的大頭都被他們自己吞掉了。
萬曆三十七年三月,地方督撫也上書朝廷,說稅監太監張晔每年在當地徵收白銀二萬六千兩,其中只有一萬兩送入萬曆內庫,其餘一萬六千兩都被太監自己拿走。
兵部尚書李化龍也上書控訴,說太監高淮、張晔等人在地方橫徵暴斂,把當地搞得“十室九空”。但他們搜刮來的幾萬兩銀子,大半都被自己吞掉了,並沒有真正交給朝廷。
萬曆三十年,左都御史溫純上書痛駡廣東稅監李鳳,說李鳳手下爪牙在廣東橫行無忌,甚至奸淫婦女六十六人。李鳳在廣東搜刮的財物,用船裝運,竟然裝滿了六十船。溫純估算,如果用人力搬運,這些財物至少有三千擔。但最後送到萬曆皇帝那裡的財務卻只有約三百擔,連十分之一都不到。
直隸巡按御史李思孝也上書揭發太監陳增。陳增本來只是山東礦監,卻派人跑到揚州,在當地洗劫兩百多家商戶,榨取白銀近十三萬兩。這些錢顯然不可能全部交給萬曆皇帝。
面對這種情況,吏部尚書李戴曾做過一個大致推算:萬曆皇帝的小金庫,大概只能拿到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太監本人拿走十分之二;太監手下的參隨拿走十分之三;剩下的十分之四,則被參隨雇佣的地痞流氓瓜分。
當然,這只是李戴的估算,因為太監到底侵吞了多少,誰也說不清。
不過有一件事可以說明問題:山東礦監陳增手下有個參隨叫程守訓,後來被抄家,竟然查出白銀四十多萬兩。連一個太監的手下都能積攢如此巨額財富,可見真正的太監本身貪了多少更難想象。
因此,萬曆年間這場轟轟烈烈的礦稅徵收,最終變成了一場荒誕的分贓鬧劇。而隨著這場鬧劇的結束,大明帝國也逐漸進入了衰亡的倒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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